【洛城里】湖人传:尝尝玉面郎君的锋芒铁肘!乔治·麦肯的铁血柔情
GreatHoopers系列湖人传第五期,“史前巨兽”乔治·麦肯。球星年代久远,资料难找,撰写工作量大。篇幅教材,耐心看完就是对小弟的最大支持。只想看评价可以直接看尾声部分,感谢支持!
1949年12月,美国媒体之都——纽约。
再次来到“花园”的更衣室,乔治已经不会像之前那样紧张与兴奋了。他早就主宰过纽约五十大道和第八大道,就是这座球馆,也见识过“毒辣”的纽约球迷。
他擦拭着那个又笨又重的厚镜片眼镜,想着一会它能滤过球馆里炫目的灯光,好让自己看清篮筐。
然后他一抬头,发现队友们一个个都站着看他,不去穿队服,而是一言不发地站着。
乔治有些差异,
“发生了什么?”
“球馆外写着呢,我们不用打了!”
队友凶巴巴地回应乔治。
麦迪逊广场花园的外墙上,挂着今晚比赛的宣传广告,内容是:
“今晚的篮球激战:乔治·麦肯VS纽约尼克斯!”
这场“一挑五”的比赛以尼克斯94-84战胜明尼阿波利斯湖人结束,当然,乔治·麦肯依旧打出了统治力,全场他拿了38分,为纽约球迷献上了一场“一夫当关”的大秀。
这场失利过后,湖人战绩变为14胜7负,远远达不到争冠球队应该有的开局。(当时一个赛季只有60场比赛)
麦肯失落地仰起头,隔着厚镜片看天花板。球馆的灯还是太亮了,就像他在学生时期试训校队的那个时候一样,晃得他有些恍惚茫然。
当时,他又高又瘦,除了在自家后院打过篮球外从来都没打过正式比赛。麦肯看起来完完全全就是个书呆子,他的身高令他在人群中十分显眼,更何况他还眯着个眼睛在球场上慢慢悠悠地走来走去。
麦肯已经对自己的身高十分敏感了。当时的比赛,是由后卫控制着的,相反,不管是拉塞尔时代还是乔丹时代甚至小球时代都扮演着重要角色的中锋,在那时只是被人嘲讽为“怪胎”、“大脚怪”和“笨重的呆子”的位置。
麦肯因为弟弟而喜欢上篮球,他在一次野球中摔断了腿,然后在家躺了18个月。当他伤愈下床,惊讶地发现自己要弯下腰才能走过房间门,他已经长到了2.01米!
这很不妙,他可不想成为“毁了后卫比赛的傻大个”。
“乔治·麦肯,你为什么斜着眼看人?”
神父伯恩斯,也就是球队的教练问麦肯。
麦肯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喃喃自语,大概意思是因为明亮的灯光晃了他。
伯恩斯跟他确认了,球队的其他队员并没有觉得灯光有问题。
“你不能带着眼镜打篮球。”
球队已经超员,伯恩斯教练收回了麦肯的球衣,一个大个子还高度散光加近视,一定要裁掉的。
之后麦肯转学,去了同意他戴眼镜上场的球队。他一边攻读法学专业,一边打篮球,并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表现。
“在那时,无论一个大个子去到哪个地方,总会有人告诉你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
麦肯在后来回忆到段生活说到。
乔治·麦肯的蜕变,或者说是篮球史上大个子球员地位迎来蜕变,源于雷·米耶尔。
米耶尔教练看出来麦肯的潜力,不过他还是有着大个球员迟缓、不协调的缺点。
为了克服这些,米耶尔聘请了一个技术教练来特训麦肯的篮下脚步,然后让麦肯跟着校拳击队训练,以锻炼他的敏捷和反应能力,当然还有重要的对抗能力。甚至,为了提升麦肯的速度,米耶尔让他去追5尺5的小后卫,直到他能抓住后卫。麦肯有一手小抛投,但是他弹跳力不够还是容易被干扰,米耶尔教练就让他跳过替补席的板凳再勾手,以锻炼他的弹跳力和稳定性。
最最著名的,当然是我们现在称为“麦肯训练法”的勾手基本功训练。
左右手的勾手上篮,每周六天苦练,直到麦肯“双腿快被融化”为止。这后来成了麦肯的成名绝技,左右开弓,谁都拦不住。
“我很会右手勾手,(所以)每个人都强硬地防我的右手。
一个夏天,米耶尔教练让我每天投一千个勾手球,每边500个。
这让我的左勾手变得比右勾手好,很难有人能阻止我。”
麦肯后来就此说到。
这招的加上麦肯的巨大体型,直接让他变成bug。米耶尔更损的是,他就把麦肯放在篮下,哪都不去,这彻底改变了比赛的思路,篮球比赛就是进球才能赢,那我直接不让你进不就行了?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巨人麦肯直接在禁区卡着,让任何人进不来,对手投篮,他直接跳起来把球拨开。
更扯淡的,当时没有干扰球!没人见过有人真的能长这么高,而且还这么赖,没人提出过“干扰球”这个概念!(1944年NCAA终于反应过来禁止了这一赖皮的防守策略)
进攻端,M男孩(麦肯和恩师米耶尔的组合绰号)开发出了前所未有的能量,二人带队杀入NCAA四强,并在1945年赢得了冠军。麦肯在45年的NIT半决赛中对罗德岛队的53分仍然是德保罗大学的记录,而他以1870分的成绩在蓝魔鬼队的历史得分榜上排名第五。M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战绩是81胜17负。
统治了整个学生时代,是时候讨论未来了。
麦肯在当律师和打职业之间选择了后者,那时打篮球是所有职业运动里面地位最低的,更难的是,他为了兄弟情,选择了NBL的芝加哥齿轮队,只因为那里有他的很多大学队友,即使只能睡在由伊利诺伊州立监狱囚犯制作的八英尺乘六英尺的破烂床上。
1947年,齿轮队因为资金不足解散,麦肯转会明尼阿波利斯湖人。
在此期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NBL的底特律宝石队以4-40的战绩荣获状元签,宝石集团破产,明尼苏达州的商人本·伯格买下了球队,成了明尼阿波利斯湖人。
而齿轮队老板因为拥有麦肯,给了自己一种可以独立出来自创联盟的错觉,结果不久后那个小联盟破产,从NBL脱离出来的球员不得不又回到NBL的选秀池……
然后明尼阿波利斯湖人,没有丝毫犹豫地用状元签拿下乔治·麦肯。
麦肯不想离开芝加哥,他的妻子、家庭和亲戚都在该地区或附近。明尼阿波利斯是一个大城市,尽管芝加哥在冬天会很冷,但明尼苏达州的寒冷可是更夸张。而且在芝加哥,他还可以完成法律学位。
湖人队的总经理温特和哈特曼在明尼苏达接待了麦肯,双方就薪水问题有了争议。之后哈特曼开车送麦肯去机场,他想走了,他想回芝加哥。
温特跟哈特曼使了点小聪明,哈特曼故意把车往错误的方向开,最终麦肯没赶上飞机,不得不再待了一夜,这给他们争取了又一次谈判机会。
最终麦肯接受了湖人三年1.2万美元的报价,而之前他提出的合同价是每年1.2万。
这点“小伎俩”和“即兴失误”为湖人带来了传奇故事的开端。
麦肯带队拿下43胜17负,个人看下场均21分(湖人全队得分的三分之一),并拿下NBL总冠军,个人NBL生涯拿下两个总冠军。
聊聊NBA吧。
当时的NBL的主要竞争对手,是BBA。
BBA当时有四支球队退出,急需补充球队,为此BBA降低了准入门槛,努力吸引其他联盟球队的加入,BBA开始了扩军。
而NBL在苦苦经营了两年后,收入惨淡,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处境。他们的总裁是一位体育编辑,可以说毫无行政经验;比赛组织松散,由球队自行安排赛程,只要能打够满足要求的比赛;软硬件设施不足,联盟球队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吸金能力不足。
可以说NBL完完全全是个半职业联赛。
而BBA的大多数球队分布于东部发达城市,联赛组织也较为专业,对球员和球队老板都有很强的吸引力,只不过过去一直门槛较高,很多球队望而却步。
如今BBA急需扩军,降低准入门槛,NBL球队马上抓住机会。
BBA马上吸纳了维恩堡活塞队、印第安纳波利斯考茨基队、罗切斯特皇家队,以及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
而明尼阿波利斯湖人才是他们的首要目标,因为乔治·麦肯,妥妥的票房保障。
就这样,麦肯开启了他的NBA/BBA生涯。
NBA生涯,麦肯为湖人带来了五座总冠军,其中一个三连冠。而个人荣誉方面,麦肯3次夺得得分王,6次入选最佳阵容,4次入选全明星,职业生涯7个常规赛赛季,得到10156分,成为史上第一个万分先生。1959年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1996年入选NBA50年50大巨星。
时间闪回1949年,对阵尼克斯的那场失利后。
湖人教练团开始反思他们的战术布置,因为很明显新秀弗恩·米克尔森跟他们的核心乔治·麦肯很不兼容。
米克尔森是一个大个儿,很明显也是中锋。而在当时六尺宽的禁区里面塞两个两米长人,对手是进不来,也意味着队友也进不来。
更重要的,麦肯需要他能充分施展才华的空间,所以他们需要做出改变,而改变的一定不是麦肯。
时任湖人主帅约翰·昆德拉做出了明智的选择,他们让米克尔森去面对篮筐打球,把他放在了离禁区更远的位置。(可以说,这造就了NBA历史上第一个大前锋,或者当时国内称之为“二中锋”,很顾名思义。)
麦肯又可以大展拳脚了,他在接下来打出场均27分的数据,把14-7的战绩提升到了35-7,在变阵之后湖人就没输过球。
最终,湖人在总决赛以4比2击败锡拉丘兹民族队,赢得了1950年BBA改名为NBA后的第一个总冠军。
如果喜欢看WWE的朋友,应该知道“恶劣态度”时代,当时的篮球在体育界的地位低,很大原因是“野蛮”,我愿将当时BBA/NBA的年代称之为篮球的“恶劣态度”时代。
(WWE“恶劣态度”时代,以血腥和暴力吸引观众眼球)
那时的每个球队甚至都配备了“专业打手”。
格兰特,湖人的替补,身兼麦肯保镖这一角色,在那之前他是麦肯的对手,当然也是负责“解决”(物理意义)麦肯的打手。
但是,格兰特越气愤,麦肯打得越出色。
“我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场上,坐在替补席上,看着乔治,知道他受到了多大的打击。”
格兰特后来加盟湖人,在替补席上看麦肯打球,
“他们试图把他(麦肯)从禁区推出来,他们派上头号打手防麦肯,打他,推他,干他。
(麦肯)没有打回去,而是“打”了回去。他没有混战。他们会真的打他,但他只是转身把球投进。
那时起我知道乔治这样的伟大球员就在我身边,与他一起打球,我对他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竞争对手有了更好的认识。”
这一点在麦肯的第一次总决赛能很好证实,在麦肯拿了40分后,恼羞成怒的“红衣主教”奥尔巴赫派上了打手河姆森,让他以冒着葬送职业生涯的风险与麦肯“同归于尽”,河姆森发了疯地朝麦肯的肋骨和肢体打击,终于在第四场,成功把麦肯的手腕掰折了。
后来,麦肯打着石膏,把冠军带回家了。
还有对阵皇家队的系列赛,对手把麦肯的整个胳膊都掰折了,不用担心这家伙,他轻轻松松两场拿了50分。
事实上,在麦肯踏入联盟的那一刻起,他就学会了生存之道。
处子秀,“牛仔”爱德华兹就给了麦肯狠狠的一肘子欢迎他来到职业联盟,短短的一周内,麦肯掉了四颗牙。
然后麦肯就开始在场上做出了他的回应,伦纳德·德佩特这样描述麦肯打球:
“湖人就慢慢悠悠地把球带过半场,笨拙的麦肯挤到篮下,他们就想方设法地把球给乔治,然后他就转身过去,左手的一个大肘子下去……(麦肯)跳不高,也跑不快,但是他不需要。”
甚至他的大学队友都这样讲。
“毫无疑问,他有着上帝创造的最锋利的肘部,我发在真心的讲。”
杰克·费兰,麦肯的大学队友说到,
“你知道明尼阿波利斯的那座雕像,”
费兰说着回忆起那尊麦肯经典勾手动作的雕像,他右手高举着勾球,护球手左手的肘部就放在防守者的脑门上。
“我的一部分牙齿在那座雕像上。”
费兰幽默地说到。
当记者质疑起麦肯打球的“脏”动作时,麦肯无言。
他掀起衬衫,露出了一堆淤青和伤痕,而这些没有一处是他自己造成的。
“先生们,你们认为这些是什么呢?”
麦肯隔着厚镜片用不带任何情感的眼神盯着记者,反问他。
记者沉默了一会,麦肯又用最平淡最无情的语气回答道:
“胎记。”
这一幕,真的太帅啦。
“在球场上他是英勇奋战无所畏惧的战士,而在场外却是一位谦谦君子。”——大卫·斯特恩
认同斯特恩老爷子!
写乔治·麦肯,这个对我来说也是很陌生的名字确实很难下笔,因为真的很难找到他的影像资料。
我只能尽可能的脑补还原一个我心中的麦肯形象:
先是一个球都拍不好的经典美国nerd形象,后来浮现于我脑海的是梳着背头,戴着金丝边框眼镜,一丝不苟,端起汤姆逊冲锋枪咔咔一顿扫射的西装暴徒形象,嗯,就像《疤面煞星》里的阿尔·帕西诺带上眼镜的模样。
撰写这篇的时候,心里只有一句话:这人真TM硬啊,不止硬他还狠!
9年的篮球生涯里,他断了十根骨头,缝了160针,还交出了这样伟大的表现。
“医生在季后赛里给我的腿绑上了钢板。我感觉打得不错,场均20多分。我没法跑,在场上只能用一只脚蹦。”
麦肯在1951年的西决拖着一只瘸腿打了整个系列赛,不止这些,前面提到的断臂拿冠军才是更离谱的事。我能想到的比这些还硬的时刻可能只有小里弗斯头破血流地打完比赛,科比坚持拖着断了的跟腱罚球然后自己走下场,还有狂野猩用脸接极地沙尘暴(冷幽默hhh)。
乔治·麦肯是很伟大,单论对于NBA规则的影响,他也许能排上列表前五,可是我更乐意于把他排进NBA“硬核狠人”榜单,论对篮球或者对NBA的综合影响力,他肯定没有那么高。
就像TA在NBA75大里把他排在第35位,比尔·西蒙斯在《篮史通鉴》的金字塔里把他排在第38位,艾佛森后面。
正如比尔·西蒙斯所说:
“麦肯称霸的是一个中锋们在腿上绑着钢板、只能用一只脚蹦跳的情况下依然能在季后赛里场均20分的时代。”
时势造英雄,如果当时联盟多一些两米长人,多一些飞天遁地的黑人,恶意犯规规则限制,麦肯就是一个普通的全明星级别的中锋。
事实也是如此,在麦肯生涯末期(实际上麦肯那时才二十九不到三十岁),联盟把三秒区扩大了,麦肯再也没打出过统治级的比赛。如果放在24秒进攻,三秒区,干扰球的现在,麦肯只会更惨淡。
现代篮球是“文明的”。队友格兰特说:
“有些球员只有在激烈对抗的比赛下才能打好球,有些人则不能。而麦肯就是比赛越激烈,他打得越好的人。”
麦肯进入和离开联盟都正正好好卡在点上了,精确无比。
可是这些并不影响他对后时代大个子们启蒙与铺路,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后来的那些伟大的中锋的地位。
张伯伦说:
“他向世界展示了一个大个子可以成为一名运动员。不仅仅是一些几乎不能走路和嚼口香糖的大傻子。他是一名出色的运动员。他是联盟中第一位真正的超级明星。”
贾巴尔就更不用提了,谁都知道他的天勾是从哪来的。
而这两位,恰巧都是伟大的湖人大个子。
麦肯的一生都在为篮球运动员奔走,让篮球从卑微的运动变成了如今家喻户晓的大众项目,也让大个子们仰首挺胸地站在木地板上。
麦肯时代的老球员们退役后生活都得不到保障,麦肯便当卖了自己所有的荣誉包括奖杯,奖牌,戒指,球衣……换成钱捐给自己的老对手和老队友,让他们在耄耋之年留存一份体面,好好活下去。
而他自己每月只有1000美金的退休金,也都一并捐了,以至于他都没钱治糖尿病和肾衰竭。
2000年,他做了截肢手术,一条腿,但是他的老兵精神让他一直“站着”活,一丝不苟,像年轻时那样。
直至去世,麦肯都没有一分钱可以举办葬礼,湖人第四代中锋奥尼尔出钱让他入土为安,保留了名人堂的体面。
所以,NBA历史75大排第35真的重要吗?
乔治·麦肯,隔着厚厚的眼镜片看天花板,这回的灯光倒是不那么晃眼了,眼神却是愈发聚焦,愈发清澈,看得清他的瞳孔里满是创痕,却犹如一汪平静的湖水上,泛起的丝丝涟漪。
(文/@洛城里 0663的格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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