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75 对话寇律:职场暴力徒烦恼,懂法祛疮要趁早
对话寇律师第三期:关于职场暴力PUA的发现、救赎与法律维权。
本集寇律师同样准备了详解论文供参考。
🍉本期嘉宾:寇晨-清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法律博主@天棒在
又见寇律师,距离第二期录制过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这次的对话比上两期沉重了许多。当一个专业为别人解决法律纠纷的律师,自己陷入了因为职场暴力产生的创伤之中。我们该如何看待那些看似光鲜的职业身份背后的潜规则?职场暴力的诞生到不抵抗究竟离我们有多近?这期对话让我们看到:原来每个人都在与自己的底层恐惧做斗争,区别只是你是否拿起了法律武器。
1.如何发现我们正在遭受职场暴力?
2.职场暴力PUA的法律维权解法。
3.寇律师与我正在经历的职场暴力。
4.最后我想聊聊60年前,我的天才大舅因为职场暴力被逼疯一生的故事。
🔸Part 1|当我与寇律师亲身经历职场暴力
00:00:40 寇律师人生急转弯:上次录制后云南旅居生活
00:02:22 表面风光的编剧背后,在影视圈底层的不容易
00:08:14 职场冷暴力:那些隐藏的情感暴力正在摧毁你
🔸Part 2|好的职场环境我们听过也见过
00:15:50 宫崎骏工作室创作前要集体旅游半年,灵感这样来的
00:16:34 皮克斯可以骑自行车上班,乔布斯时期的创意天堂
00:22:37 去看守所会见犯人,发现犯人比我们很多人活得更像人
00:26:46 今年某些电影内容肤浅背后是公司文化的符号
00:28:24 从光鲜身份到职场工具人:我们真的那么没用吗?
🔸Part 3|家族创伤与社会反思:天才大舅的60年痴傻人生
00:44:05 家中智商最高的舅舅,因生活艰辛埋没了聪明才智
00:46:49 现实太苦她挖了个洞躲起来,直到去世都没出来
00:49:35 一个天才的陨落:职场不公让他度过60年痴傻人生
00:58:47 投票故事,东亚最严重的成瘾行为竟然是工作狂。
🔸Part 4|法律维权实战指南:从取证到追责的完整攻略
01:13:10 北京回龙观医院权威自杀干预,职场被贬低先考虑就医
01:16:35 打心理热线真的有用,快拨12356试试!
01:18:12 上海性侵案被认定工伤,法律保护无处不在
01:21:22 领导拍肩膀说「以后有事儿说话」,这威胁细思极恐
寇律师旅居拍的朝阳
职场PUA,其实是夹杂了职场中的情感虐待,情感暴力。
日本知名心理学家加藤谛三有一本书叫《情感暴力》,很推荐大家去看。
微信读书也有另一版本《这真的是你的错吗?-如何识别和摆脱情感暴力》
1.情感暴力是什么?
先说一个结论,专门为工作中的情感暴力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很少。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情感暴力导致的精神创伤,是属于《民法典》的人格权这一章。
在加藤谛三的书里,情感暴力是指隐藏自己的敌意和攻击性,用看似正确,友爱的语言去束缚,虐待,折磨对方,包括操控,威胁,忽视、贬低等。
这类情感暴力的加害者常常会认为自己正在做一件正确高尚的事情,实际却是在折磨对方的身心,他们做出这些行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掌控欲,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里,这种情况时常发生。
当情感虐待伪装成高尚的,道德的,正义的,那么施虐者,受虐者,第三方都很难分辨其真伪。
情感暴力的表现形式常见于:
a) 情感虐待(忽视,不尊重感受,贬低)
b) 情感威胁(用自伤、自杀,自残、泄露个人隐私等)
c) 情感操控(迎合,装好人、装受害者)。
值得注意的是,极端的长期的愤怒,情感暴怒,反而能被识别。
a) 贬低你的价值,否定你的感受,忽视和通过架空,冷暴力对你进行惩罚。
b) 用无正当理由的低绩效,开除,背调等对你的行为进行操控。
c) 扮演受害者,希望你给予,道德绑架你,表面迎合你,背地诋毁你。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 【人格权行为禁令】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人格侵权责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第一千零四条 【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 【法定救助义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1.相信自己的感受,找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或者医院进行就诊
2.优先照顾好自己的心理和身体,寻求朋友和亲人的帮助支持
3.保留相关诊断病例,心理咨询,求助相关证据,为后期追究侵权人提供证据支持。
4.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010-12356 (24小时热线,下午时间段比较好打通)
北京市自杀危机干预热线:010-82951332
《健康的迷思》—Gabor Mate
《空洞的心》—Gabor Mate
纪录片:《创伤的智慧》
虽然精神创伤尚未在法律有典型案例,但是我会继续努力去推动立法保护。
请大家勇敢地相信自己感受,勇敢地捍卫自己的边界。
我们一起保护自己的精神健康!
片头曲:Shannon《死别》
片尾曲:死神ED2《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