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板]追梦建议取消一年即走:球员应在大学至少效力两年
虎扑08月22日讯 德雷蒙德-格林近日谈到NBA选秀制度时表示,他认为球员在进入NBA之前,应该被要求至少在大学效力两个赛季,而不是延续目前常见的“一年即走”模式。
格林表示,“一年即走”容易让年轻球员在进入大学时就抱着短暂停留的心态,只在校园待五六个月便准备进入NBA。相比之下,如果球员需要在大学待满两年,就意味着球员和学校都需要做出更长期的承诺,也能帮助球员提前适应职业篮球对于责任和持续投入的要求。
格林还将大学两年的要求与NBA新秀合同进行了类比。他指出,首轮秀新秀合同前两个赛季通常为保障合同,之后为球队选项,因此两年的大学经历与进入NBA后的合同结构存在一定对应关系。在他看来,两年的培养周期能够让球员在进入职业联盟前获得更稳定的发展环境。
来源:X
BerBer来咯
现在拿不到首轮承诺,靠NIL能赚更多,一年既走都没三十个

篮球这玩意儿球两头儿
格林这建议明显是冲着勇士被怀斯曼 库明加坑说的,怀斯曼,库明加都是上了一年大学就参加了选秀,怀斯曼打了三场,库明加打的G联赛

Tequila000
Name, Image, Likeness:姓名、影像、肖像授权费,商业主体(品牌方、Collective、大学市场部)支付报酬,合法获得NCAA球员在商业场景使用这名运动员姓名、照片、影像、个人形象的权利,合同附带明确交付义务:发社媒推广、出席活动、拍摄物料、肖像印在商品上;禁止无对价直接给钱、不能用来引诱招生/转学(pay-for-play),NCAA顶级球星的报价可以达到数百万美元。